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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社会治理仍需解放思想

更新时间:2014-06-25 18:17:34点击次数:3026次字号:T|T

学习时报最近发表署名文章指出,要建构中国特色的社会治理体系,亟需在全党、全社会树立以下五大新思想、新理念。

一要破除“政府本位、官本位”思想,树立新的“民本位、社会本位”思想。世界发达国家和新兴经济体的实践充分表明,有一个英明的党政系统和一支现代化的党政人才队伍,是一个国家走向繁荣发展的必要条件,尤其对推动国家转型具有决定性作用。但假如一个国家绝大部分资源高度集中在党政体系内、绝大部分有才能的年轻人打破头想进入党政系统、绝大民众认同官位高低成为一个人成功与否和高低贵贱的核心评价标准时,表明经济的持续繁荣发展与社会的和谐稳定缺乏应有的内生性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推进改革的根本目的,是要让国家变得更加富强、让社会变得更加公平正义、让人民生活得更加美好。这充分说明,一个好的社会治理体系,一定是以民为本、以社会发展为本的,更需要在财富资源公平配置格局下,让每个人共享经济成果,共享流动机会,实现自我价值和国家利益的统一。

二要破除有偏见的“社会组织恐惧症”,树立信任、包容的“政社合作伙伴”思想。西方社会治理实践表明,一个好的治理体系,必然是公共服务提供者——政府(主导服务决策权)和公共服务生产者——市场或社会组织(主导服务操作权)的有机结合体,社会组织的有效参与和充分竞争,是全面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效益、效率的必然选择和重要保证。中国特色的社会治理体系,自然离不开大量社会组织的直接参与。当前我国一些拥有实权的职能部门,对社会组织“不放心、不信任、不还权”,担心其“不稳定、不守法、不听话”,严重制约了社会力量的成长与壮大。殊不知,只要建立健全严格的卖方市场检验(服务评估制度)和买方用户选择机制,一些不称职、没能力、没效率的社会组织,自然会被公共服务市场抛弃。当务之急是,政府要从合作伙伴的角度出发,给予社会组织更加信任、更加宽容的态度,放手让其发展。

三要破除部门化的“狭隘利益主义”,树立全民性的“国家利益、人民利益”思想。伴随着30多年的改革,政府体制出现了“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化,利益行政化”的格局,尤其是在既得利益思维下,最大程度地增加和最小程度地损失部门利益,恰恰成为当今跨界协同治理创新的最大阻力。在这种狭隘的部门利益导向下,好事抢着管,没有利益的难事坏事相互推诿或无人管。社会治理创新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最大程度地改善人民的公共利益,唯有实现多个部门之间的跨界合作、互动与共治,才能解决好某个部门无法单独解决的复杂社会问题。当务之急,在社会治理创新中,要破除部门利益得失的传统思维,以促进人民整体利益为准,相互协同配合,共同保障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

四要破除先入为主的“唯我独尊”想法,树立依靠并发挥“群众智慧”的思想。真正的智慧潜藏在人民群众的劳动实践中,如1978年安徽“小岗村”18位农民开创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全面拉开我国改革大幕的实践,充分说明了“理论来自于实践”的道理,更验证了广大劳动人民群众的无穷智慧。这就要求我们的决策者和管理者,克服在办公室“闭门造车、拍脑袋”的行为,坚决奉行“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的理念和做法,走出办公室,走向基层、走进民众,充分听取民众的想法和建议,最大可能地吸收广大劳动人民群众的智慧,以提高社会公共政策的可行性和实效性。

五要破除行政导向的“资源垄断配置”思想,树立消费导向的“竞争性资源配置”意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表明,确立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营造充分竞争的大环境,让市场发挥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是创造中国经济奇迹的核心因素。因此,要像经济体制改革那样,在创新社会治理体系进程中,破除“资源垄断供给”的传统意识,以提升公共服务效益和质量为核心,主动分离公共服务的供给和生产,积极构建公共服务的卖方市场和买方市场,建立健全公共服务购买机制,在公益性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私有企业之间,营造相互竞争的氛围,给民众更多的服务选择权和监督权。只有这样,才会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社会力量成长,以较低的社会成本,有效改善公共服务的规模和质量。

(来源:学习时报)


(编辑:chenyongh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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